【导语】:株洲市将坚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坚持校内校外双向发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株洲市将坚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坚持校内校外双向发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提高作业管理水平
1、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每学期制订作业总体计划。加强学科组、年级组统筹管理,严格把关作业的难度、精准度,统筹调控不同学科的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建立学生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作业质量监督。
2、减少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鼓励设置“无作业日”。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严格控制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总量。严禁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书面作业。
3、提高作业质量。
加强作业设计指导,将其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涵盖德智体美劳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次、个性化的作业,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加强面批讲解,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提高等功能。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4、家校携手育人。
减轻家长压力,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引导更新家长教育观念,家校合作用好课余时间,教育引导孩子放学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社区服务、阅读和文艺活动等。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严禁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倡导家长不额外布置学科类书面作业。
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1、全面推行课后服务。
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广泛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本地实际、家长和学生需求、季节变化实行弹性调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3、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发挥学校主体作用,规范课后服务程序,丰富“1+X”内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可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4、加强课后服务保障。
多渠道保障课后服务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师资力量不足的可由当地教育部门组织区域内的优秀教师提供走教服务,或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科学做好幼小、小初衔接,遵循学生认识与成长规律,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其他年级按课程标准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全校性考试不超过1次;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每学期除期中、期末考试外,不组织其他全校性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分班依据,不得设置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有违均衡编班原则的班级。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校外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持续深化集团办学,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的县域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学校和优质学校建设,落实提升乡村教育发展水平“八条举措”。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整体提升学校育人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1、严格审批准入。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面向学龄前儿童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于之前批筹的指导进行转型。对现有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在2022年8月31日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限制培训时间。
2021年9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培训,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学科类课程,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3、规范培训内容。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管制度,实施信息公开制度。2021年9月底前对所有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名称、师资、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收费标准等进行备案审核,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进行公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4、加强收费监管。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户制度。
5、严控广告宣传。
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肃查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6、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用好“黑白名单”制度;全面清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文化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如果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
我市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将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双减】即可获取2021双减政策全文+政策解读、作业及培训机构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