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株洲夏季高温期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株洲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
更新时间:2021年5月13日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
高温津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具体规定:湖南省高温补贴按照《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20号)、《转发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7〕26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夏季高温期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温津贴】获取2021株洲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及津贴领取相关解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