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其中对离婚方面有了“离婚冷静期”的新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开始施行。
问:株洲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答:有。“离婚冷静期”制度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已开展对离婚登记程序的相应调整,并加大了对《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政策宣传。
离婚冷静期含义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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