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株洲茶陵县从2022年5月1日零时起,对入(返)茶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返)茶人员在集中隔离和治疗期间收取相关费用的通知
各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入(返)茶人员集中隔离工作,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集中隔离期间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费方式及标准
1.对从境外入(返)茶、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茶、未主动报备的其他地区入(返)茶、已主动报备但经目的地基层单位研判后进行劝返却仍然入(返)茶的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核酸检测为阳性或确诊的,其治疗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集中隔离和治疗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转运费、医疗救治、核酸检测等费用严格按照统一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执行。
2.其他人员继续实行免费政策。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舆论宣传组和各乡镇要加强对入(返)茶人员集中隔离和医疗救治等收费政策的宣传,做好舆情管控和处置。
2.各集中隔离场所要在做好隔离服务的同时,一并做好有关收费方面的解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督查指导,确保集中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本通知收费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前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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