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带押过户”是指卖方无需先行还贷,将处于抵押期间的不动产,通过买卖转移给买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签订协议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进行“带押过户”
2.签订“带押过户”相关文件
买卖双方与双方贷款机构达成协议,约定“带押过户”相关事宜,买卖双方贷款机构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证明,明确“带押过户”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及相关事宜并约定放款后优先偿还卖方贷款。
3.贷款申请及审批
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机构明确资金监管方式后,买方向买方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买方贷款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主审批,将贷款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包括贷款银行内部账户、资金托管账户、公证提存专户等)。
4.不动产登记
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机构持不动产转移及抵押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登记,已缴纳税费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同步完成不动产转移及抵押相关登记。
5.资金划转
指定账户资金优先划转至卖方贷款机构账户用于偿还卖方贷款余额,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