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11月12日17时起,在株滞留人员以及确有必要离株人员,同时符合相关条件,可有序放行离株。
株疫防指告〔2022〕35号
关于规范离株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序做好在株滞留人员疏解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有序调整静默管理方式的通知》(株疫防组发〔202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17时起,在株滞留人员以及确有必要离株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有序放行离株:
1.本人居住在低风险地区(芦淞区离株人员须经芦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作风险评估);
2. 已落实“三天两检”且均为阴性;
3. 48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
4. 已点对点向出行目的地进行报备并同意接收(向目的地社区或村或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且能提供报备证明。
对弄虚作假等有关情况,将按属地管理原则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疫情防控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规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株洲】获取(中/高/低/常态化区域)进出株洲规定,入株申报入口,核酸隔离要求、防控咨询电话等。